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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路隧道交通安全问题及对策! 2018/09/29


我国隧道基本情况

截至2016年底,全国共有公路隧道15181处,其中特长隧道(3千米以上)815处,长隧道(1千米至3千米)3520处,中短隧道(1千米以下)10846处。

2012年以来,全国隧道共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4起,分别是2014年的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“3·1”特别重大危化品燃爆事故、2015年的大广高速公路河南信阳段“9·11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2017年的山东威海“5·9”纵火案和河北张石高速公路“5·23”车辆爆炸事故。从隧道交通事故后果看,近5年隧道事故死亡率(每起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)为0.48人/起,是同期全部事故死亡率的1.6倍。其中,高速公路隧道事故死亡率最高,为0.55人/起,是同期全部事故死亡率的1.9倍。


公路隧道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

(一)部分隧道视觉条件较差。

一是隧道照明不足。部分隧道运营企业基于经济效益考虑,没有严格按规定开启隧道内灯光,造成隧道内光线不足,特别是白天隧道内、外光照强度相差较大,在隧道进出口路段形成“黑洞效应”和“白洞效应”,容易导致驾驶人出入隧道时产生瞬盲,进而引发事故。

二是隧道内视线诱导效果不好。隧道内空间狭窄,驾驶人视距受限,有些隧道内设置的反光轮廓标辨识度不强,视线诱导效果不好,容易引起驾驶人视觉疲劳和对速度、距离的误判,增加事故发生概率。

三是隧道口安全设施不全。调研中发现,多数隧道入口的立面标记仅在路面以上1米高范围内设置,有些还被隔离带植物遮挡,造成隧道入口外廓边缘不明显,存在车辆碰撞洞口的隐患。而且,隧道入口前普遍没有设置LED信息板,不能及时发布隧道内路况信息和管控要求。


(二)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。

一是速度管理简单粗放。部分高速公路隧道入口前方未设置限速标志,也没有相应的减速设施,车辆进入隧道后仍保持与隧道外同样的速度,增大了事故风险。

二是缺乏有效管控手段。隧道视频监控普遍存在监控死角和盲区,无法实现全程监控,不能及时发现、查处违法超车、违法变道等行为。隧道内通行车辆区间测速应用率不高。绝大多数隧道未设测速抓拍系统,无法有效查处车辆超速违法行为,不能对隧道内车辆行驶速度实施有效管控。

三是协作配合机制不健全。隧道经营管理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之间资源共享不充分、工作衔接不顺畅,造成资源浪费、信息割裂等情况。比如,有的地方隧道管理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都在隧道内安装了监控设备,分别进行监控,既造成重复建设,也存在各自监控信息未能得到充分利用的问题。在隐患整改方面,也存在隐患信息不全、整改工作缺乏统筹等问题,整治效果得不到保障。


(三)应急处置配套设施设备不适应实际需要。

一是事故监测预警自动化程度低。目前,国内隧道监控系统普遍存在硬件标准高、软件水平低的情况,对视频监测系统的智能化应用较少,系统集成化、自动化程度较低,监控工作仍停留在人工巡检阶段,不能有效处理各类监测信息、及时发现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。

二是应急提示指示信息辨识度较差。一些隧道紧急停车带、车行横通道、人行横通道、消防设施、报警设施等应急设施的提示指示标志缺失或污损严重,紧急情况下难以发现,不利于疏散逃生和应急处置。有的隧道内高音喇叭间距和朝向设置不合理,广播声音不清晰,不能有效传递提示警示信息。

三是应急预案缺乏部门联动性。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是由隧道经营管理单位自己编制,没有公安交管、消防等管理单位共同参与,导致相关部门之间联动性较差,预案实施起来效率低下。隧道预案仍停留于书面材料,没有编制预案系统,现有系统尚不能实现紧急突发事件的预判、预警、预案联动控制,预案实施的自动化程度不高。


关对策


(一)完善事故报警系统。

一是完善事件检测系统。严格落实长隧道安装事件检测系统的规定,并督促各地保持监控设备完好。推动在500米以上1000米以下的中隧道内,全部加装事件检测系统,对500米以下的短隧道视情安装。

二是提升事故检测能力。升级隧道事件检测软硬件系统,整合烟雾检测报警系统,实现隧道事故、拥堵、停车等情况自动判断并实时报警。

三是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。在隧道口前全部加装LED显示屏,配合交通信号控制系统,及时发布管控信息。

四是深化动态信息挖掘应用。结合推广应用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,对重点隧道特别是通行危化品车辆较多、交通流量较大的隧道,在隧道出入口前后布设监控卡口,监测驶入隧道路段车辆通过情况,发现超出合理时间未驶出的,自动报警启动应急响应。同时,推广贵州“两客一危”车辆重点监管做法,利用动态监控信息,提升对重点车辆通行隧道时的监测水平。  


(二)改善隧道视觉条件。

一是改善隧道出入口光环境。要求隧道经营管理单位科学增设安全设施,在隧道出入口增设遮阳篷,避免因“黑洞效应”“白洞效应”造成的事故。

二是改善隧道照明。明确规定隧道内灯光照明时长、强度,避免驾驶人视觉疲劳、视线不佳。

三是改善视觉诱导。整改隧道反光轮廓标覆盖不全问题,强化视线诱导效果,消除车辆碰撞洞口的安全隐患。


(三)推动部门间的协作配合。

一是健全部门协作机制。推动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路政部门、隧道经营管理单位建立协作机制,加强信息互通,强化协同配合。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定期会商机制,共同分析事故暴露出的问题,及时整改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。

二是形成管理合力。共享隧道视频监控信息,完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,依托科技手段及时查纠超速行驶、变道行驶、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。

三是实行联勤联动。实行隧道日常巡查联勤机制,在交通事故多发时段、路段和区域进行两部门联合巡查,其他时段、路段和区域协作巡查,逐步实现对隧道的全覆盖巡查。


(四)提升应急处置水平。

一是完善应急预案。帮助隧道经营管理单位制定、完善隧道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预案及救援机制,划分突发事件的控制区、影响区与非影响区等防灾分区,明确落实各部门、各阶段、各分区内的职责分工,明确应急信息的发布渠道、发布程序及信息编制内容。

二是加强应急演练。定期共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,实现统一指挥、部门联动、快速反应、高效处置,提升发现、管控、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。


(五)加强隧道安全宣传教育。

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客货运企业,督促加强对驾驶人隧道通行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的教育培训,提升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。通过新闻媒体、自媒体、手机短信和公路沿线、隧道入口前的宣传提示牌、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介,广泛、持续传播隧道行车安全和应急逃生常识,不断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意识和应急逃生避险、自救互救技能。


(六)推动隧道通行安全立法。

针对隧道通行条件的特殊性,修订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公路法》相关条款,增加隧道通行规则特别规定,明确隧道最高限速和最小安全车距要求,严禁隧道内变更车道行驶、严禁隧道内随意停车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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